街道社区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XX关于《XXXXXX》,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XXXX”是指做到“XXX清、XX清、XX清”解决分类管理难的问题;做到“聚力XXXX工作、聚力XXXX活动、聚力XXXX群体”解决如何分类管理的问题;做到“提升动态管理水平、提升跟踪服务能力、提升星级评定力度”解决分类管理长效常态的问题。
第二章 “三清”工作
第三条 各社区应依托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辖区党员信息,坚持在党员“XXXX”上下功夫,范围应涵盖社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直管党员要做到一人一档,其他党员应做到一人一册,信息应涵盖党员基本情况信息、作用发挥情况、家庭其他成员情况等。
第四条 各社区应坚持在党员“XXXX”上下功夫,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结合社区当下中心任务,动态研究制定党员分类管理花名册,适时召开“分类管理、分类发挥作用”业务培训会,征求党员本人意见,着重将社区党员分为服务中心工作类、参与组织特色活动类、共筑区域化党建类,归纳注明每种类别要求,指导党务工作者把常住党员、老龄党员、流动党员、人户分离党员、出国(境)党员等“对号入坐”。
第五条 要坚持在政策“XXX”上下功夫,可降低XXXX的党员,可不进行XXXX党员,可以XXXX形式参与民主评议的党员,可通过XXXXX在线参与组织生活的党员等多种情况,均应遵循《XXXXX》,经党支部集体研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街道将适时组织辖区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强化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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