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定于202x年3—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带头做好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率先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全覆盖排查问题,如实上报问题,扎实整改问题,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奠定坚实基础。
(二)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早部署、早排查、早整改,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全面梳理排查各类重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整改存量问题,有效化解增量问题,妥善处置信访案件,将环境隐患处置在基层,将环境矛盾消除在萌芽,力争我县生态环境问题不被202x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报道。
(三)分层细化,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县、镇、村(社区)网格化监管体系,真正将镇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四)坚持导向,突出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要注重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聚焦具有自身特点的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尽责履职,严肃追责。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要求排查整治问题,如实上报整改问题,本次专项行动暴露的问题,原则上不予以追责。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导致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对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客观、准确上报,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认真,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导致整改后反弹或同样的问题反复发生,甚至被国家长江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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