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资源 > 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 >

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国推进从严治党彰显了坚定决心、树立了道德高线与纪律底线。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条例的修订,传递一个明确信号,立德向善,立规惩恶,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街居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了《条例》和《准则》,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责任要求和一辈子的常修课,现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廉洁自律不仅是思想境界,也是责任要求
  党纪条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思想境界,而且是一种责任要求,是党员干部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来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手中掌握一定全力的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存在着腐败风险。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处于腐蚀与防腐蚀考验的最前沿,职位越高风险越高,权力越大风险越大。《条例》强调党员干部首先要廉洁自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既是明晰的规定、检验的标尺,也是引导的手段、保证的条件。街居干部和工作人员会经常认真地看一看以启发自觉,深入地想一想以反思自省,仔细地查一查以对照自纠,真正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意识、升华为信条。街居领导干部深刻地明白,廉洁自律既是一种领导素质,也是一种领导能力,只有廉洁自律才能获得反腐败的发言权、主动权和领导权,在平时不仅能够做到守得住小节,还能做到管得住小节,既不迁就自己,也不放纵他人。对于干部的一些小节问题,能够做到敢抓敢管、早抓早管、严抓……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