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处理放射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危害,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分工
组 长:XX 院长 救援工作总指挥
副组长:XX 支部副书记 后勤保障总指挥
XX 副院长 医疗抢救总指挥
成 员:XX 医务科副科长 协调组织
XX 医务科副科长 协调组织
XX 总护士长 协调组织
XX 药械科副科长 救援物资供给
XX CT室及放射科主任 现场控制和保护及事故调查
XX 总务科长 救援物资供给
XX 老年科主任 医疗救援。
XX 老年科护士长 医疗救护
XX 内科护士长 医疗救护
二、应急救援队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1.人员受超剂量照射。2.射线泄露。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
(三)向环保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
(五)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因配合环保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污染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六)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他工具、方法迅速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
(七)迅速安置受照人员的治疗,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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