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本所组织了关于“正风纪、强素质、树形象、创佳绩”的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我认真地反思自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政治方面,对于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满足于一知半解,导致在思想修养上做的不够,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就存在着差距。 同时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一名人民警察的根本要求。具体到自己身上,就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做好所担负的工作。但是自己的这种观念树立的并不牢靠,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工作中,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严以律己上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市局“十条禁令”。我们总会听说某某地方民警酒后开枪打死了人,某某地方民警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某某地方民警参与赌博等等。或许这些只是庞大的公安队伍中极个别的现象,而由此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却是震天撼地的。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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