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关于“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建议
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部署,加强行政推动,强化政策驱动,加大宣传促动,推进示范带动,全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走在XX前列的目标,仍然存在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滞后、乡杜建筑风格雷同、农业产业特色不强、历史文化挖掘不深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水平治理、高效能推进,扛造新典范、建美新农村。为此建议:
一、高起点规划设计。坚持从市情出发,优化调整上一轮规划保留村庄,尊重老百姓居住意愿和集聚群居习惯,保持一定的耕作半径。传统保留村庄要注重发挥自然凝聚属性,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列入市级示范的“十镇百村”要因地制宜编制集聚提升规划,在产业、配套、环境、文化、社会冶理等方面全面提升,塑创农旅一体、农居交融、乡愁浓郁的乡村振兴典范。新一轮集中新建村庄要统筹区位、交通、居住、集聚规模和主导产业、历史文化等要素,着重编制风格各异、特色鲜明的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买现多规合一,形成一村一特色。历史文化传统村落要围绕历史典故、特色文化、建筑遗存,深入挖掘保护,确保修旧如旧,并保护好古树古木,留住XX百年乡村的根与魂。
二、高品质推进建设。高水平编制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经济实用的新建农房设计方案、现有农房风貌改造方案和传统村落保护方案,供村民选用。新建集中居住点建筑风格要以粉墙黛瓦为特色,即体现时代特征,又与老村庄保持协调,避免村庄行列式、兵营式布局,防止千村一面和乡村景观城市化。要按照“百年大计、永续传承”要求,对市级“十镇百村”,以“建设标准要高、环境条件要优、文化含量要足”为导向,突出公共空间、重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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