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XXXXX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一肩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意义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相关要求和部署,解决目前村党组织或村委会主任空缺村、扫黑除恶斗争中问题集中的村、软弱涣散村组织瘫痪、工作不力等问题,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提升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积极扎实部署,确保202x年全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达到35%以上,202x年达到50%以上。
二、任职条件
(一)“一肩挑”村干部为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处理到位限制期已满。
(二)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50岁以下,具有高中或者中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三)注重从农村实用人才、致富能手、民营企业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返乡大学生和回村复退军人等各类党员能人中进行选拔。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水平,具备开展工作的文化水平,优先考虑熟悉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等业务知识的村干部。
(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需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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