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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贯彻落实《某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实施意见

《XX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XX省人民政府第185号令公布,自202x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办法》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要求,是“创新人口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必然途径,通过个人、机构、场所、企事业单位等的协助,拓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渠道,对提高政府在动态化条件下的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办法》明确了出租 房屋业主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流动人口从业的单位和场所、流动人口留宿和滞留的场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申报中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流动人口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法律义务,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流动人口信息共享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的职责。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办法》施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感,积极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提高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组织学习培训
  《办法》明确流动人口信息可以采用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申报,省公安厅开发了XX省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手机、电脑等终端采录模式,流动人口信息申报主体可以选择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申报信息。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社区(责任区)民警、村(社区)干部(信息登记员)培训,并分层级组织对全县的单位和场所、出租房屋业主、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用工单位、娱乐场所和网吧等服务性营业性场所、物业服务等六类主体的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全县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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