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机构改革涉改单位预算经费和资产划转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和涉改部门(单位)有效运行,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中预算经费和资产划转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明晰本部门职能,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分类做好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单位)的预算经费、资产划转工作。
二、划转内容、方式、程序
(一)预算经费划转。
1.人员经费。包含公用经费和工资、保险、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新单位由原单位更名或几个单位整体合并后成立的,原单位202x年年初预算安排的所有人员预算经费全部划转至新单位。部分人员调出的涉改部门(单位),202x年年初预算安排但未支付的人员预算经费从调出单位划转至调入单位。其中公用经费按照202x年定额标准,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从调出单位划转至调入单位。
2.项目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统筹考虑涉改部门(单位)职能划转和人员调整因素。职能完全划转的项目经费,全部划转到划入单位;职能部分划转的项目经费,由划入单位和划出单位商定后划转到划入单位。
3.实有资金。职能完全划转的实有资金,全部划转到划入单位;职能部分划转的实有资金,由划入单位和划出单位商定后划转到划入单位。
4.划转程序。机构改革到位后,由划出单位和划入单位根据职能划转情况,编制人员划转移交花名册和预算经费划转表(一式三份),经划出单位和划入单位及双方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由划入单位提出申请并将预算经费划转表报县财政局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局进行相应经费划转和预算调剂。
5.其它事项。为确保预算经费划转后的顺利执行,合并、分立和改变隶属关系的涉改部门(单位),要及时按程序办理预算编制系统的更名和国库集中支付账户的开设、变更手续。
(二)资产划转。
资产划转在充分保障各单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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