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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党建活动评估办法

按照《全县党建活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评估原则、评估内容和相关要求,在平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重要安排和重要资料、整改整治、群众满意度、总结和自查4个方面,对各科室党建活动情况开展基础评估,在综合研判基础上,对各科室进行排序,并按照“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确定评估初步结果,“好”的比例不超过30%。
  一、重要安排和重要资料
  通过平时个别谈话、审阅或调阅工作方案和检视剖析等材料,列席或参加学习研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对各科室重要安排和重要资料进行评估。此项设定评估分值为40分。
  二、整改整治工作情况
  通过开展深入调查、查阅专项整治台账和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及个人整改措施等相关资料,重点评估各科室整改整治推进情况。此项设定评估分值为30分。
  三、群众满意度情况
  局各督导指导组派人列席并同时安排座谈会、个别访谈、深入调查、随机测评等,全面了解各科室开展党建活动的实际情况。
  1.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不少于10名党员召开座谈会,请他们对本单位党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为了解印证学习教育效果,可在参加座谈会的党员代表范围内进行现场测试(测试题目由局党建活动办公室提供)。
  参加座谈会人员要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党员代表。
  2.进行个别访谈。分别与单位部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熟悉情况的“两代表一委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没有“两代表一委员”的可找党员代表。)进行访谈,深入了解访谈对象对本单位党建活动的评价。
  3.开展深入调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了解落实整改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和群众反映。
  4.开展随机测评。请座谈、访谈对象填写测评表(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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