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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通榆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警示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警示教育年”活动为载体,把党中央和省市县加强警示教育的制度规定和相关部署,纳入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完善“不想腐”的教育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工作再深化、任务再具体、责任再压实,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突出财政职能特点,不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以抓党建为切入口,促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持续好转,不断打造阳光财政、廉洁财政、高效财政。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关于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抓好5个方面警示教育制度规定落实。
  1.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警示教育制度。要把警示教育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警示教育课,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警示教育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并将开展警示教育情况,12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县纪委监委报告一次。
  2.落实被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制度。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把有关情况讲清楚,谈透彻,存在问题的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作出说明。接受谈话函询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的检查整改材料,送开展谈话函询的纪检监察组织,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3.落实党内提醒谈话和约谈制度。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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