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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现就在县直机关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警示教育是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法律进机关”的有效载体,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有效方式,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通过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对其所犯错误或犯罪原因、根源和危害进行剖析,对其人生轨迹进行分析,从而促使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自我教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洁身自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抵御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进一步增强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整体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2x年7月1日-9月31日
  三、活动形式
  现场参观和接受警示教育
  四、活动地点
  14个已命名的省市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省级2个:XX省监狱、XX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市级13个:XX区法治广场、XX区看守所、XX博物馆、XX职业高级中学、XX县法治文化广场、XX县人民法院、XX县公安消防大队、XX县法纪教育基地、XX县法治文化广场、XX县民建小学、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基地、XX市公安局公安史馆。
  五、活动内容
  1.集中组织现场参观和接受警示教育(202x年7月)。组织县直机关新党员、部分机关党委书记和部分机关党务干部前往XX监狱现场参观和接受警示教育。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
  2.集中组织庭审旁听和接受警示教育(202x年7月)。组织县直机关部分机关党委书记、部分机关党务干部和重点领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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