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厅字〔201x〕38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202x〕14号)精神,为全面完成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XXXX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存在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以及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释放活力和潜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改革政策措施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紧盯事企分开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能撤则撤、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退则退的原则,坚持精准施策,一户一策,积极采取转企改制、并入企业集团、撤销、剥离经营职能改造为公益类单位、并入其他公益类事业单位、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等方式推进改革。
(一)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经营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权属清晰、风险控制、安全完整的原则,组织所属经营类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结果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改革中按有关规定需要开展资产评估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主管部门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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