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试点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x年5月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我局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规定的9项试点改革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和各区(县)、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立足实际、勇创新路,在平台建设、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拓展服务、打造品牌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我市老年人口与养老服务现状
201x年底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6.7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24.5%,相比201x年老年人口净增1.8万。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135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4家、民办养老机构111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20家,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33个,社会养老床位总数1.99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1.45万张、社区服务中心床位3258张,家庭照护型床位22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1张,达到了“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的目标要求。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多方参与、持续发展的原则,深化“互联网+智慧养老”创新发展,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立“1+4+N”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打造服务精准、普惠便捷、多元供给、智慧管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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