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以制度为前提,以正确的权力观为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无论是在平时的理论知识学习,还是在业余时间对报刊杂志的摘抄或记录,无论是在各种会议上的聆听,还是在新闻中的收看,我都会遇到这句早已熟记于心、实践于行的话。
一、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以尊重、遵守制度为前提。制度,即为准则、标准、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便乱了秩序。尊重制度,就是要充分尊重制度的客观性、规律性和科学性,对制度要有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的执行。尊重制度、遵守制度是使用好、行使好权力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必须切实做好:以制度为轴,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以制度为本,为民办事,依法做事、全心谋事、尽力成事;以制度为基,多方入手抓制度,多种形式建制度,多措并举促制度,多管齐下兴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制度。只有过硬的制度“笼子”才能关得住老虎,才不是吓唬人的“纸笼子”。
二、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以公正、廉洁的执法行动为保障。“笼子”,就是“高压线”、“雷池”,是不能越过的界限。建牢、建实、建好制度这个“笼子”,关住权利,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一方面,要注重加强思想建设。所谓的“内圣外王”、“正心”、“为政以德”,皆说明思想上筑牢防线对于战胜种种“潜规则”的重要意义。当前,我们之所以要提倡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使命观念,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公正、廉洁执法的价值引导,巩固和加强自身的思想防线,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与腐败行为划清界限,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悲剧出现。另一方面,要强化公正廉洁执法的践行。有了正确思想认识,就得不折不扣地贯彻到行动中去。如何执法,如何用权,是要思考和解决的根本问题。心中有了“一本经”:不为私心所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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