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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红包”购物卡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成果,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违规收送“红包”、购物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市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治理内容
  (一)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购物卡;
  (二)利用节日、假期等重要节点,以及在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有关规定收送礼品、礼金等财物;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公职人员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
  (四)其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财物的情形。
  三、具体措施
  专项治理自5月中旬开始,6月底结束,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教育动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财物的规定;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组织排查,做到人员全覆盖、排查无死角;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自查自纠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工作情况于6月5日前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二)公幵承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签订承诺书,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关会议上作出不违规收送“红包”、购物卡等礼品、礼金的承诺。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时,要把本单位专项治理情况和本人承诺践诺情况予以说明,接受评议和监督。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签订承诺书情况,于6月5日前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监督检查。各级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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