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建活动,组织广大民警“读书思廉”,在对相关文件及廉政书籍地学习过程中,逐渐提升民警个人修养,以为民务实的态度投入新一轮的公安工作。其中,我利用闲暇时间阅读了历史学家吴思的《血酬定律》,有所感悟: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对劳动的酬报,利息对资本的酬报。暴力本身不创造价值,在生存资源的争夺中,资源需求者如贪官污吏者,冒以“身败名裂”之险,非法敛财,一定程度揭示了以权力为凭依,“不给钱就不办事的‘暴力腐败’”,为民众所唾弃。
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的同时,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和谐的重任,为树立公安机关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吃拿卡要等贪腐现象的发生,公安民警应自觉遵守廉政规定,拒绝诱惑,从以下几点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是常怀思廉之心。“蚁穴失察必溃大坝,小贿不管定成巨贪”。翻开廉政的教科书,腐败案件的发生无不从骄傲自大,贪图享乐的生活小事开始,其中不乏对党和人民做出过贡献的党员干部,由于长期身处要职,习惯了鲜花掌声的环绕,渐渐的不甘于平凡朴素的生活,对“民意”选择性“失聪”,无视廉洁从政的“八个禁止”,笃信“过了这村没这店”永挣不赔的贪腐“真理”,深陷欲望的牢笼。公安工作常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面临诱惑考验时应绷紧廉洁自律这根线弦。古人云:“吾日三省吾省”,公安民警应常怀思廉之心,从细节上防微杜渐,保持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筑牢防腐的心墙。
二是恒树尚廉之风。今年年初有一则新闻,报道了云南省第四监狱警察桂恒拒贿受表彰的事迹。其实,行贿者是罪犯家属,希望当事警察在其儿子劳动改造期间多一些关照,家属心情我们能够理解。但桂恒断然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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