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总结计划 > 市政协委员关于“保护特色历史建筑、让城市传承文化留下乡愁”的提... >

市政协委员关于“保护特色历史建筑、让城市传承文化留下乡愁”的提案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老城区是我市历史文化氛围最浓厚、历史沉淀最集中的区域,要在推进老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兼顾眼前与长远,兼顾商业利益与文化传承,着力保护好具有XX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与历史建筑,切实让市民守得住记忆,留得下乡愁。为此,建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历史建筑的理念
  XX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沉淀,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孕育了其灿烂文化,要把保护历史建筑上升到打造地域特色文化的高度来认识。在历史建筑的保护宣传工作方面,要利用媒体、学校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保护传统建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破坏历史建筑的不文明行为。
  二、全面排查老城区的历史建筑
  对老城区的历史建筑和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业建筑,特别是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要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确定保护方式。比如位于XX改造地块内的部分民居,据考查始建于18世纪70年代,距今已有近250年历史,砖木结构,青灰色小瓦,体现了清代XX民居建筑风格,具有较好的保护价值。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做好规划,明确保护思路,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对历史建筑进行科学有效的保护。对历史建筑周边的建筑要从自然生态环境、建筑风格、建筑高度等方面严格管控,避免“大拆大建”,不合理开发。
  三、加大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力度
  环境的改造、商业布局的铺开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并不存在必然矛盾。历史文化不是现代化改造的负担和包袱,相反,老城区的景观价值、文化价值、旅游价值如果能得到深入挖掘,还会成为城区改造的切入点和绝佳创意……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