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非法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及利用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含疾控单位)、具有实验室的教育科研、检测检疫单位、涉易燃易爆废物、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等的排查。对照企业危废年度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利用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和警示标志。(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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