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基本原则
一、评聘的原则
1.职称设置向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只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的关键岗位设置。
2.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并重的原则.在专业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同等的情况下,优先聘用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3.按岗聘任的原则。员工只有在技术岗位或技能岗位工作,才能聘任相应的技术职称。
4.生产技术操作人员和生产技术管理、研发人员分开评聘的原则。在生产操作岗位的技能人员和在生产技术管理及研发岗位的技术人员分别按规定比例评聘。
5.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评聘一次。
二、专业的设置
1.技术系列:主要包括研发、工艺、质控、设备、生产技术管理、基建、网络等专业岗位人员和各类生产操作岗位人员;
2.营销系列:主要包括各类市场营销专业岗位人员;
3.会计系列:主要包括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岗位人员;
4.经济系列:主要包括市场服务、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物资采购、安全管理等专业岗位人员。
三、级别的设置
专业岗位人员:员级、助级、中级、副高级、高级;
操作岗位人员: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
四、评聘比例
1.基本比例:
专业岗位人员:员级评聘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40%(工程和技术类45%);助级评聘人数不超过员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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