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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党内监督的四点认识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高潮。从过去我们出台许许多多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经验看,党内监督能否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认为关键是要在“实”字上下功夫。
  第一,敢于监督,突出重点。一是要加强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从近几年全国反腐败成果来看,“一把手”腐败现象引人注目。“一把手”之所以能腐败,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党内监督出现空挡也是重要原因。作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党政一把手,由于缺乏有效的党内监督制度,上级组织监督难以到位,同级党组织、下级组织由于监督制度和职责的不健全、明晰,党员干部出于对滥用权力的恐惧,在心照不宣与敢怒不敢言中放纵了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因此除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层层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外,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应以充分利用党内监督条例授予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形成从上而下、一级带一级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实权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如工程建设、财政、组织人事、行政审批等领域是极易发生权钱交易腐败的部门和岗位,必须进行重点监督。三是要加强对决策、执行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公共事务决策、法律法规执行是广涉民利的重大公共行为,要从党内监督的角度对重大事项实行跟踪监督制度,重大建设项目设特派监督员制度等等,防止出现类似嘉禾在强行拆迁中集体滥用行政权力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将监督寓于日常的领导、管理活动之中,特别是要结合软环境建设,对干部作风加强监督,奖惩严明。
  第二,善于创新,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职责、监督制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谈话诫勉,舆论监督、质询、监督制度保障等制度作了详尽的规定。构筑了一个“纵到底、横到边,上下互动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我们要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同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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