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对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从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全局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切实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强化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组书记、局长任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管项目建设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单位工作职能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着眼长效,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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