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做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的模范
同志们:
今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决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产生有着怎样的来龙去脉?为什么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要重新修订?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亮点?如何严格执行《条例》?这是我今天和大家交流的主要问题。既是《条例》知识的学习,又是一次党课教育。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历代《条例》重要内容和特点
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多年来与时俱进、几经修订,如今已经是第四代“升级版”。那么,“历代版本”有哪些重要内容和特点,我们一起进行简要回顾。
1997年版: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
早在1997年2月,中央就曾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条例共172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
20xx年版: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类
20xx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摘掉了“试行”的帽子。这一版的《条例》共178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
2015年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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