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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委202x年综治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XX建设,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安定有序,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全县综治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指导和支持社会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正确行使职权,从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1、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职责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根据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状况,对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3、对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任务,亲自研究解决、安排部署、督促落实;
  4、领导支持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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