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受邀来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在办公室的一些办文经验,我感到荣幸之至。在办公室,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公文,中央、省委、市委下发的各类文件,县直部门向县委报告、请示文件以及代拟的各种通知,县直部门呈报县委或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各类简报、纪要等等,所以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作为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了解并掌握公文的基本分类和一般写作格式,希望能和大家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第一部分,公文的定义和基本分类。
一、公文定义及基本分类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可以分为通用公文(各类工作部门通行使用)和专用公文(专供特殊需要使用)两大类。通用公文又分为法定公文(依据专门的公文法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正式公文)和一般公文(不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出)两类。
(一)法定公文: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二)一般公文: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工作计划与总结、汇报材料、述职报告等。
下面,我想和大家重点介绍一下法定公文,也就是我们常用的公文种类: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惩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惩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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