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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党课讲稿:全面从严治党要做到“九为九不为”

九为九不为 孚为孚不为

同志们:
  我今天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结合自己多年所学所思所悟,以心换心,为大家讲一堂党课。
  我仔细观察当今的世界、当前的形势、当下的人们,当今世界日新月异,当前形势加速发展,当下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格局。在新时代、新征程下,我认为争做一个“九为九不为”式的新型党员干部,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第一个“为与不为”:面对组织时,令行禁止、顾全大局的事要“必为”,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的事坚决不为
  什么是组织?通俗地说,组织是抽象的党的概念活生生的体现,是我们一切行动的指挥机关,是我们每个党员的坚强靠山。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但是,在我们一些同志的心目中,认为自己的成长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与组织关系不大,组织是一个没有多少份量的概念。《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认为,党的“四个服从”原则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实际上,对领导干部来说,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没有了组织,纵有天大本事也毫无用武之地;背离了组织,再多的荣耀也会化为乌有。因此,我们每一名党员都应该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扪心自问,自己究竟每天为组织做了哪些事情?做得如何?还有哪些没有有做到、没有做好?该如何努力?要经过不懈努力,把组织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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