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 部门配合 税务主责
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以来,xx市税务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税务主责,全力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6月20日,全市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xx万人,完成去年人数进度的xx%,征缴金额xx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进度xx%;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xx万人(含医保部门手工到账人数),完成全口径征缴进度xx%;机关事业单位“非接触式”缴费率达xx%。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下好“一盘棋”
坚持政府“总舵手”地位,积极主动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得到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把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地方发展改革“大盘子”中统筹谋划。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市、县两级政府成立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划转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具体任务,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提升政治站位。层层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共18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在全市上下营造推进划转工作良好氛围。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把社保费征缴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划转后经费保障力度不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购置办公用品、适当增加工作补贴等形式,改善协办机构办公条件和工作待遇,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划转以来,全市在维持原来经费渠道不变的基础上,新追加征缴经费xx万元。四是强化绩效考核。把社保费征缴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推动县、乡、村各层级层层抓落实。五是强化督办问责。把征缴进度列入政府脱贫攻坚“xxx”督查事项,由政府督战队负责督查问责,切实解决个别地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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