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治污先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五水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俗话说“三分建设,七分管护”。随着项目的建成投入使用,运行维护工作已突显重要。我们认为,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管理比建设更复杂、更具有长期性,应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责任,健全完善管理维护体系,尽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真正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发挥作用。为此,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后管护中,建议从三方面予以完善:
1、在资金保障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筹措资金。一是完善财政补贴投入机制,设立长效管理专项资金,加大县、乡镇(街道)各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上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整合新农村建设基金、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河道整治资金等多项农村涉水财政资金。
2、在管理机制方面,要注重管理效用,落实常态管理。一是坚持政府监管。县级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机构,出台相应的政策,乡镇(街道)可设立污水治理管理办公室,负责各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各项工作,村里固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分批的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二是探索社会化管护。采用市场公开招标,选择技术成熟、信誉好、收费合理的专业化公司,分别负责一定片区范围内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局、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等方面的合作。可以由主管单位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从运行效果和管护台帐等两个主要方面考核社会化管护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绩效,并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运行维护资金比例。三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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