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新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的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顺应了时代发展。颁布两部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显著成效。这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不仅固化了三年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且将规范对象拓展到全体党员,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扩展到用权、修身、齐家等方方面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些都很好地回应了党内和社会上对“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和“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的这样一个关切,传递出“制度笼子越来越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这样一个强烈信号,所以说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第二,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新创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管党治党既靠教育,也靠制度。《准则》和《条例》很好地贯彻了这一要求,把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深化和发展。两部党内法规相互贯通、相辅相成,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责任清单”;《条例》从党的“六大纪律”入手,开列了“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这一正一反,形成管党治党“双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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