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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意见涉及主要指标体系及要求的情况报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XX省第二批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及《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我县《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机制。到XX年,城镇常住人口达到XX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0%(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4个百分点左右;试点任务要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县十四五规划要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100%,农业转移人口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50%,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试点任务内容;十四五规划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
  现状:目前我县常住城镇化人口XX万人(差距XX万人),城镇化率为50%(差距10%);户籍城镇人口XX万人(上报XX万人,差距XX万人),城镇化率35.8%(上报数41%,相差6%)。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100%,农业转移人口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措施:一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办理城镇户口,提升城镇化率。二是创新措施促进县城发展。通过创新融资机制、争取用地指标、处置僵尸企业等措施,增上项目,实施商贸综合体、XX产业园、商住地标建筑项目、XX公寓、XX中心等一大批项目建设,加快县城发展进程,提升县城承载力。三是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城镇住房保障范围覆盖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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