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创建省级人居环境奖(进步奖)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XX省人居环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的通知》(XX人居办〔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XXX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XX”发展定位,对照《XX省人居环境奖评价基本指标体系》要求,坚持政府推动、部门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环境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不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切实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共处,全面达到“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标准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改善住房条件,优化社区服务环境。制定完善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政策,并贯彻实施。建立由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构成的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力度,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制定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有效推进。积极开展人居环境调查,建立危房排查台账和档案,有序推进危房改造。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新建住宅小区的街区规模适度,没有超大型封闭式小区。加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完善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建设,形成15分钟步行距离内便捷的生活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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