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XX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实施方案》(XX指办发〔202x〕52号)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方案》(药监综药管〔202x〕113号)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我省新冠病毒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流通环节各项监管工作,积极配合推进新阶段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和省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今年6月底前全国要完成约5.6亿目标人群、11.2亿剂次疫苗接种;下半年,还将推开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接种规模前所未有,监管压力前所未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阶段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越在重要时期越要发挥重要作用,越要牢记疫苗安全无小事,始终把疫苗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疫苗市场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全程管控、科学监管”原则,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持续强化疫苗流通质量监管,不断夯实疫苗配送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含依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增设的接种门诊和临时接种点,依托大中型场馆、学校、企业设立的集中接种点,针对边远、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提供接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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