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中共XX省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XX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执法司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及XX法院系统其他突出问题,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人民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活动成果,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打造“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方法步骤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时间为75天,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全面部署(4月1日至4月10日)
对照“六大顽瘴痼疾”,认真梳理本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定整治时限,压实整改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严格落实(4月10日至6月7日)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标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顽瘴痼疾整治专班反馈,顽瘴痼疾整治专班必要时可层报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确保每项整治措施落实落地。
第三阶段:整改评估,取得实效(6月8日至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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