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招商选资暨发展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成果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励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科技、绿色、品牌和质量四个农业发展、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我县农业对外开放、巩固全县脱贫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农业实际,制定农业招商选资暨发展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成果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扶持奖励意见:
一、加强农业项目引进培育
1、投资现代农业项目,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贮藏、加工、流通及休闲旅游等项目、投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或引进开工入统超20xx万元以上“大好高”农业项目,按照招商选资优惠政策标准,落实相应用地、用水、用电和税收等优惠奖补政策。
2、投资现代农业中经营性养殖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涉及基本农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农业企业被纳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企业贷款授信。对企业采取动产抵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形式进行信贷支持。
4、对农业项目主要引荐单位或引进人,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相关规定,不降低标准落实相应奖励。
二、促进土地规范规模流转
1、鼓励依法流转土地,年内新增流转面积(单块)2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合同规范、在县土地流转中心备案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50元奖补。对年内新增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20xx亩以下、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符合(土地流转要求、)产业规划、建成完整园区(成方连片)的规模经营主体,县将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完成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给予每亩80元奖补。对年内新增流转土地超过20xx亩(含20xx亩)以上的,符合土地流转要求的,县政府给予每亩100元奖补。经营主体为家庭农场的,县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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