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党委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作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提高政治站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XXXXXXX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协调推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2.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要经常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座谈会。
3.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人大工作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健全人大工作制度,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全面从严履行主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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