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能源集团纪检系统将重点实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微腐败”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等两项专项治理。根据工作安排,现制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微腐败”问题等两项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作风、从严治企的有效措施。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微腐败”问题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对员工群众切实利益、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高质量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危害,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微腐败”问题,规范领导和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各纪检组织负责人以及未设立纪检组织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要抓好结合。各纪检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专项治理与贯彻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解决员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相结合,与“制度落实年”活动相结合,抓好统筹协调,做好结合文章,努力增强专项治理工作协同性和联动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水平。
三要确保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微腐败”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隐瞒不报、阻扰调查的从严从重惩处,确保专项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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