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转化而成的制度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作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更应该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问责条例》,深刻把握党中央的战略意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政治责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倒逼责任履行,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一、深刻认识《问责条例》是管党治党的新利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制度创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进一步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是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又一重要成果。它与《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共同构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群”,形成了党内法规闭合系统,这是党的制度建设的又一次飞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学深悟透精神。区纪委把《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辅导报告等形式,与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有层次、有重点、有节奏的学习宣传,吃透《问责条例》的精髓要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突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和问责的责任压给基层党组织。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者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纳入纪律审查、巡查监督、纠治“四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日常工作中,推动问责全覆盖和常态化,汇聚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二、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王岐山同志指出,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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