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任辅导授课:机关干部如何协调办事
机关顾名思义,就是党委的办事机关;机关干部能力如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委和领导决策意图和服务保障的落实质量。作为机关干部,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水平,境界就是“滴水不漏”。回顾这些年工作的经历和感受,觉得要办好事离不开以下八个方面,形象地说:就是要掌握“八个要领”。
一是要有依有据。主要是完整准领会领导意图。因为机关办事,常常是领导动议、机关行动。受领任务,要认真领会,不能大概理解,模糊落实;要全面领会,不能片面理解,顾此失彼;要深入领会,不能简单理解,就事办事。具体点,就是“四个必须搞清”:目的内容必须搞清——知道领导是什么意图,办哪方面的事;标准要求必须搞清——知道办到什么程度,注意哪些问题;相关规定必须搞清——知道事情是什么性质,有哪些需要把握的原则;完成时限必须搞清——知道该什么时候办完,有哪些节点。这样,办事就有了方向和尺度。
二是要精于筹划。机关办事,有大事、有小事,有好事、有难事,要做到大事办细、小事办精、好事办好、难事办成,就要养成“先谋后动”、“不谋不动”的办事习惯。之所以强调“先谋”,是因为办事与办文相比,办文有时可以“重头再来”,办事则“覆水难收”,一旦办砸了,很难补救,必须保证一次成功。一要搞好多案设计。办一件事,至少要有两个以上方案可以进行比较,让领导决策、有点选择余地。二要进行充分论证。对各种主客观因素、条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把困难因素、风险因素考虑全,选择最佳方案,避免盲目。三要善提意见建议。机关干部要注意走出把自己看做是跑腿的、干具体事儿的误区,克服“只提想法,不拿办法”的问题。比如,请示一件比较敏感的事情,只说是什么,不提怎么办,显然在回避责任。特别是对一些领导只说要办、没说咋办,决心已下、必须得办的事情,有时还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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