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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关于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十二条措施

为加强换届后村干部(领取财政补贴人员,下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201x-202x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xx省村党组织书记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就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提出以下措施。
  一、规范届中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时,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规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工)委组织实施,按照动议报告、资格联审、考察、讨论决定、公示、选任、任职归档等程序进行,新任职党组织书记任职10个工作日内要建立人事档案;其他村干部及“两委”成员届中调整时,由镇党(工)委组织实施,提名人选经县级部门资格联审后依法任命或选举。大力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二、储备后备力量。各镇(街道)党(工)委应当分别按照1:2、1:1的比例,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干部后备力量人才库。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党龄不少于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镇党(工)委每年要对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进行研判,动态调整补充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村党组书记后备力量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注重从后备力量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热情高、工作经验丰富的,选入“兴村治村”智囊团,发挥智囊团建言献策、桥梁纽带、建设家乡的作用;注重从后备力量中选创业有成效、带富能力强的人担任创业副书记、委员,参与领办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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