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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心得体会

深刻把握“三个突出”基本内涵,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中央于2014年1月15日颁布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凸显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理念和新举措。通过深入学习、认真研究,感到新《条例》的出台适逢其时、意义重大,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落实改革措施的有力保障,特别是新《条例》把“突出以德为先、突出党管干部和突出管好干部”作为基本内涵,为严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关提供了有力遵循。南岗区作为哈尔滨的开埠之区、“龙江第一区”,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组建以来,坚持俯身抬头谋发展,站在全省全市的发展大局中找准了全区的总体发展定位,即“推进新战略、打造新南岗。”“要把南岗区建设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核心承载区。”实现这一目标定位,我们感到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必须深刻把握“三个突出”的基本内涵,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通过打造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核心承载区提供最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要突出以德为先,重在坚持标准,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
  “士有百行,以德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此次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选拔原则上新增了以德为先的原则,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上的正本清源之举。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才会自觉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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