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机关开展“万案大评查”市级指导组督导方案
一、指导督导组织安排:
XX市政法机关“万案大评查”市级指导组分批分组督导区县交叉评查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市级政法单位分管领导自行组织各单位指导组成员安排时间在X日前赴区县开展指导督导工作。
二、指导督导工作内容
一是由各指导督导小组带队领导向各地评查组传达市级指导督导组工作要求(传达内容大纲详见第三部分)。二是重点督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案件评查方案的总体情况。要求分别核查被评查单位否按要求准备必评案件(各被评政法单位提供的五类必评案件务必逐一核对,审核是否已经盖章)、备选案件台账;评查组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工作等情况。各指导督导小组严格按照督导表格,分别对被评查单位和评查组的情况,通过查阅工作资料、案件台账、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逐一核实填报,并经带队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市级指导组办公室。
三、强调工作要求
一是从严从实开展评查。各评查人员务必要打开情面,打消顾虑,严格按照省级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工作,要对案件评查工作高度负责。
二是进行全链条评查。要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社区矫正等)等环节拉通开展评查,确保全环节查实查透问题。
三是时间服从质量。各评查组要通过案件评查全面查找问题,形成案件评查报告,经市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才能撤兵。
三、主要督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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