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估验收办法
根据《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和《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估验收指导方案》《中共XX市委关于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第X指导组、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估验收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估验收工作,制订如下办法。
一、评估目的
对照学习教育“三看”、查纠整改“五看”、总结评估“六评”标准,重点评估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完成,重点案件线索是否办结或取得明显进展、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中央第十四督导组、省第X指导组反馈意见是否落实、问题是否有效整改,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是否提升,通过评估验收推动落实、巩固成果、长效常治。
二、评估对象
市、区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
三、评估时间
月日前完成
四、评估内容
重点围绕学习教育“三看”、查纠整改“五看”、总结评估“六评”要求开展评估验收。
(一)重点评估学习教育环节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学习教育环节各项“规定动作”是否都逐项完成,是否将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查看动员部署、思想发动是否全覆盖,是否全员参加学习教育,查看市县两级党委书记讲党课、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廉政教育报告、教育整顿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讲党课、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情况。
(二)评估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全员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促使干警主动交待问题的情况,查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是否做到全覆盖,加强线索收集、研判、移交督办是否有力,开展涉黑涉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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