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税务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为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党支部“六个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工作要求,现就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运用标准化规范化的理念,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六个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党支部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载体、活动阵地、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主要内容
(一)基层党支部的设置
1.正式党员3人以上单位应当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合理划分党小组。
2.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3.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4.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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