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为固化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政法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全市政法队伍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和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围绕“五个过硬”的要求,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XX政法铁军。
(二)基本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确保政法干警忠诚可靠,确保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紧紧围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总任务,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过硬队伍建设,为XX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法队伍建设正确方向
(三)突出政治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XX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政法各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市、县(区)党委每半年听取1次政法工作汇报、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法委员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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