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以下称新《安全生产法》)精神,熟练掌握新《安全生产法》重点法条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此学习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市民政局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为促进和保障民政安全领域状况的良好态势,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任务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明确民政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高对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目的、意义的认识,引导各科室、直属单位更加重视和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市殡葬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的安全监督管理,农村自然灾害救助、革命烈士纪念馆和烈士陵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局机关内部各安全等相关工作,促进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安排
(一)统筹谋划,做好动员准备工作。各部门、直属单位要及时制定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要求,掌握方法步骤。按照市安委会统一要求部署,订阅发放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学习资料,并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针对场馆设施安全监管、自然灾害救助等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发放相关学习宣传材料。
(二)分级落实,认真开展培训学习。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举办的有关培训活动。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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