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勤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保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出勤考核方案。
一、考勤对象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在编在岗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考勤时间
工作日上下班实行打卡签到考勤制度。上午7︰00~8:00签到,下午13︰30~14︰30(夏令时间为14︰00~15︰00)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签到)的视为未打卡(签到),按迟到处理,无正当理由全天未打卡(签到)的,按旷工处理。因公出差(下乡)、临时外出办事、请(休)假等原因而未打卡(签到)的,必须到值班室(或在签到册上)进行登记、注明缘由,否则按未打卡(签到)处理。不在规定时间上下班视为迟到或早退。工作人员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4)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5)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三、考勤方式
局机关统一设置“xx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去向牌”,去向牌包含在岗、出差、开会、下乡、请假等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全体考勤人员应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自己的“工作去向牌”,客观地反映本人的去向。运管所、客运办,检测站参照执行。
四、考勤纪律和奖惩
(一)严格遵守上班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不旷工,凡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的第一次给予书面检查,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每次扣年终绩效奖50元,直至扣完为止。迟到30分钟以上按缺岗(旷工)处理。凡无故旷工的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子停职检查,且每旷工一次扣年终绩效奖80元,直至扣完为止。
(二)严格遵守会议学……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