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x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党委(党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协同落实、主责专责同向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把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协助职责。纪委履行“协助”职责,要把“两个维护”贯穿到协助的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精准定位。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深化“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做到厘清边界不越位、坚守职责不偏位,找准切入点、做实支撑点,始终如一地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
——坚持过程效果统一。要增强抓落实的能力,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强化管党治党运行机制的创新探索,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中把管党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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