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园区运行机制改革建议方案
为营造一个优质、高效、便捷的招商引资环境,全面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工业园区实行“强化职能、事权统一、封闭运行”的行政运行机制。在园区实际控制范围内,对于企业入驻、建设、生产相关的审批管理权,各相关部门通过行政管理委托等形式,由管委会内设机构或设置部门派出机构对口承担职能,确保园区在特殊管理的区域内,自主决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决策和办事效率。
一、建立开发区建设协调机构。为进一步加大园区的建设管理力度,建立“XX经济开发区建设协调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涉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成人员。协调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园区开发、建设的重大事项,包括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各园区规划的编修,征地供地政策,“一企一策”事宜,园区规划编修,园区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共享型、关联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
二、完善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发区设立中共XX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开发区党工委)、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和XX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区建设公司)。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分别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方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对开发区(包括受委托管理的行政区域)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开发区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开发区经济管理,做好开发区的企业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审核或审批园区内的企业和投资项目,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派驻园区的机构或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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