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委组织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XXXXXXX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安排及全县组织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为推进整顿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摸排整顿对象,做到应纳入尽纳入
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工)委要对本地本领域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摸排,通过基层党组织自查、党员群众评查、上级党组织核查等方式,把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工作中发挥作用不充分不明显的村(社区),各领域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靠后、巡视巡察中发现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村、社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数量原则上分别不低于本乡镇村(含农村社区)、社区总数的10%、5%,机关、国企、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各乡镇党(工)委要结合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每年对村级班子运行情况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配备及履职情况开展摸排研判”要求,派出精干力量,对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大起底”,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资源富集村、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的排查。
在全覆盖排查基础上,各乡镇党(工)委要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判分析,把存在以下问题的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一)“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坚持不好,党组织生活不正常不经常,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组织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二)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缺职或长期由上级单位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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