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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外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移交(承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厅〔202x〕108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居住在外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x企改发〔202x〕5号)要求,结合xxx局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严格按照x企改发〔202x〕5号文件明确的各阶段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有序完成居住在外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的承接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居住在外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承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局副局长xxx担任,副组长为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主任xxx,成员为xxx、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xxx局党组领导下,按照x企改发〔202x〕5号文件要求统筹安排移交(承接)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具体牵头实施,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各部门有关责任事项的完成情况按时限要求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承接范围
  居住在外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地域范围与xxx局负责的分片管理范围一致。
  (四)承接要求
  1.加强工作衔接。加强与省内各级国资管理机构、各级国企的沟通衔接,结合企业移交方案的具体内容补充完善承接工作流程。
  2.统一服务标准。按照统一标准向省财政申报预算,为接收的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
  3.同步完善政策。在承接工作开展的同时,对于社保服务、医保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人事档案转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政策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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